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公司执回110余万货款,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5天!”近日,咸安区法院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,拿到货款的申请执行企业代表惊叹法院的办案速度。
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,咸宁南北公司(化名)售给江苏方园公司(化名)价值270余万元的石材,后因方园公司拖欠部分货款,南北公司提起诉讼。经审理,法院判决方园公司应付南北公司石材货款110余万元。
进入执行程序后,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网络查控系统,查询到方园公司银行账户有资金,符合简案快执条件,遂将案件分配给简执组。简执组立即冻结方园公司名下除基本账户外的其余银行账户,并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,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。摄于法律威严,方圆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15日内将110余万货款全额支付给南北公司,法院也解除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。该案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15天。
近年来,咸安区法院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,今年4月,开展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先行区创建工作,推行“团队办案+分段执行”集约执行模式,把执行流程分为执行启动、财产查控、财产处置和结案归档四个阶段,分别由执行指挥中心、简执组、普执组等团队实施,要求简易案件三个月内执结,其中财产查控十五天内完成;普通疑难案件六个月内执结,其中财产查控四十天内完成,真正实现了简案快执、繁案精执、快慢分道。同时,区法院与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、咸宁市公积金中心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通了点对点查控业务,可线上查询、冻结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信息、股权、房地产、公积金等,进一步缩短了办案周期,提高了执行质效。
自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以来,咸安区法院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长同比缩短了近60天,成效显著。